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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及其效力
责任编辑: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更新时间:2009-11-26 11:40:11 保存本文 加入收藏

1、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争议的主要事实;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同时,双方当事人要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 采集者退散
2、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考试大论坛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考试大论坛
3、对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双方反悔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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