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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通谋的民事行为
责任编辑: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更新时间:2009-11-27 11:36:18 保存本文 加入收藏

恶意通谋的民事行为,指民事行为的当事人之间合谋实施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这类民事行为的特征主要在于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共同实施违法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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