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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编辑整理: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4-9 11:54:26 阅读次数: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依法批准划拨:
  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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