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考试介绍
报考指南
考试动态
相关法律
理论方法
地籍调查
代理实务
考试用书
网络课堂
学员心声
考试论坛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代理实务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编辑整理:
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4-9 11:54:26 阅读次数: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依法批准划拨:
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设为主页
】 【
加入收藏
】【
打印本文
】【
回到顶部
】【
关闭此页
】
推荐文章
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后讨论区
200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
2008年新版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大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大纲
专家解析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备考
网校整理考前常见五项问题助您顺
学土地登记代理,就上中国土地登
2009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
2009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
200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远程辅
热门文章
2008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资格考试报考条
2008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2006年《地籍调查》模拟题(一)
公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认定
2008年新版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大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0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远程辅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隐私保护
|
教师招聘
|
诚邀加盟
|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TUDIDAIL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京ICP备05050329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信箱:webmaster@tudidaili.com
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树人教育 | 携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