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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编辑整理: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4-8 8:39:29 阅读次数:
《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我国,公民个人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但可以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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