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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及我国土地市场的特点
编辑整理: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4-1 8:29:11 阅读次数:
 土地市场也称地产市场,是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总和。土地市场随土地制度的不同而不同。在我国,土地市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以价值形态流通及流通过程的集合。
  我国土地市场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土地市场中交易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按照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其所有权不能出让,只能出让使用权,所以在我国土地市场交易的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使用权不同与一般的使用权,它包含了一定时期内对土地处置、收益、使用的权利。
  (2)土地市场中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具有期限性。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期限的,最高期限按用途分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土地价格分为期限价格和用途价格。因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具有期限性,所以,同一地块由于使用期限的不同,造成出让价格也不相同。由于我国对不同用途的土地在地价上给予了不同的标准,所以,同一块土地因为用途的不同,其地价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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