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加,已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并呈迅速扩大趋势。据估计,中国目前的失地农民总数约有4000~5000万人。农民失去土地后,大都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原本由土地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消失;同时又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这使得失地农民遭遇风险时陷入贫困的概率上升。失地农民面临的生存和发展风险主要表现在:
第一,由于就业形势严峻和失地农民自身文化素质的局限,失地农民寻找就业岗位愈来愈难。国家统计局对全国2942个失地农户的调查表明,这些失地农户共有7187名劳动力,其中征地时安置就业197人,仅约占劳动力总数2.7%;外出务工1784人,约占24.8%;经营二三产业1965人,约占27.3%;从事农业1807人,约占25.2%;赋闲在家1434人,约占20%。
第二,在征地中普遍实行货币补偿后,失地农民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从总体上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
第三,农民失去土地后,一方面,传统的子女养老方式也因土地资源的永久性丧失变得不现实,另一方面,许多地方、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受财政实力所限,难以把失地农民养老纳入城镇社保管理体系,使失地农民养老出现“真空”。
第四,失地农民得到的有限的征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往往无法解决多数失地农民失地后的长远生计问题。失地农民把征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花完后,就很容易陷入生活无着的窘境。把失地农民完全纳入城镇居民管理体制,为其提供与城镇居民相同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与公共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是中国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