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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07土地登记代理人11.27-12.22网报
编辑整理: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7-8-24 1:49:56 阅读次数:

穗人考中心函〔2006〕167号
关于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265号)的精神,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5月26日-2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27日上午9时起至2006年12月22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时间:2006年12月18日至22日(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217)。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时    间科         目
 5月26日上午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5月27日上午 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2:00-4: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自行下载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 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
2. 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3. 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 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
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4科)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25日。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附件2
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
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填报个人资料、打印报名表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报名须知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下称《报名表》)”和上传照片等其它服务项目→打印《报名表》等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由考生自己完成)。
(二)完成“报名确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打印相关资料,持《报名表》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加具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好的《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考务费到报名点报名。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力资源教育中心或各区、县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一)《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和聘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附件3
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地区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码 毕业证书编号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名称 
专业资格 取得资格证书时间 从事土地代理登记相关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级别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上一年档案号 
科    目通 过 年 度2007年报考科目(√)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地籍调查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单 位 名 称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  此表一式一份; 
2、 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和聘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
三、声明: 
我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2006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 试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时间: 2007年5月26、27日资格证书编号:
审批与发证机构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考试机构审核意见栏由报名点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盖章。
    2、审批与发证机构意见栏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审批盖章。 
   
附件4
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
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报考科目数报考人数考 务 费(65元/科)
报考一科  
报考二科  
报考三科  
报考四科  
合  计  
共应缴费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以下由考试中心填写:     
     材料审核员签名:               
     汇总录入员签名:               
   收 款 员 签 名: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  土地  考试△  通知
抄送:广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广州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地籍处。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6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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