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3日起考生可以领取:
2008年11月考试通过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省直考区的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市考区的考生请到所在市人事局职称部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