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988年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的规定:“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这里的生产建设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