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地籍调查 >> 正文
土地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
编辑整理: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7-8 11:31:59 阅读次数:

土地确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审查并确定某一宗地的现状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类型及其范围,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权属确认工作。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争议的调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打印本文】【回到顶部】【关闭此页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TUDIDAIL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京ICP备05050329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信箱:webmaster@tudidaili.com
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树人教育 | 携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