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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辅导资料(七)
编辑整理: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6-25 13:16:14 阅读次数:

申请提交文件资料

 申请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单位法人证明或身份证明书、法人的个人身份证或户籍簿,但机关法人不需提 交,此外还有《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不具备法人条件的 其他组织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参照法人。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例题:法定委托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
  A.土地登记申请表
  B.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C.土地登记委托书
  D.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监护人证明
  E.土地权属证明及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答案:ABDE  解释:对无行为能力的人,C不太可能提供
申请审查

 土地登记机关仅仅审查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伪性、产权材料的有效性。
(1)法人资格的审查
 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批准成立的证件或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户主的审查
 必须是法人组织开据,有法人组织公章、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开具证明时间在法定代表人任期之内的证明。
 必须是户口薄上登记的合法户主;户主变更、主簿不一、无户口簿的应有基层组织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户主的住所证明也要进行认真核定。
(3)对代理人代理手续的审查
 审查代理委托书或指定委托书中的代理事项、期限、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名称等清楚准确。按法律规定,法定代理人不需要再 办委托书的,应有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和户籍证明。
(4)对土地权源证件的审查
 主要是对有无权源证件和已提交证件是否真实,证件、证明效力等内容进行审查。
(5)辖区审核
 土地登记管辖为属地管辖。实践中,应当坚持属地管辖的原则,保证土地登记资料的完整性和统一性,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时,可将土地资产处置权与土地登记权分离,土地资产处置权按照资产隶属关系确定。
(6)对其他问题的审查
 即格式、程序等方面的审查。
 注意: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土地登记规则》第六十六条):
 1、土地不在本登记区的;
 2、证明材料不全;
 3、无合法证明的;
 4、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
 5、按规定应当申报地价而未申报的;
 6、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
例题: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66条的规定,土地登记机关可以驳回(     )的登记申请。
  A.按规定应当申报地价而未申报的
  B.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
  C.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
  D.提供的证明资料齐全的
  E.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登记区的
  答案: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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