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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辅导资料(三十八)
编辑整理: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6-23 16:02:51 阅读次数:

担保物权概述

担保物权
一、内容提要:
1.担保物权概述
2.抵押权
3.质权
4.留置权
二、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质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熟悉: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登记、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行使、抵押权的消灭、最高额抵押的基本法律要求。
了解:质权和留置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四、内容辅导: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概念(掌握)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务清偿的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或所属的权利上设定的、以取得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
担保物权以取得担保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担保物权具有确保债务履行以及促进资本和物资融通的功能。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担保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1.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权性。
2.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
3.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4.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5.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例题:担保物权具有的特征包括(    )。 
A.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权性
B.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
C.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D.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E.担保物权具有可分性
答案:ABCD 
解析: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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