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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程序:适用范围
编辑整理:中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6-10 10:37:52 阅读次数:
 适用范围: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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